文言文赦荆湖溪洞亡命者诏〔宋〕宋神宗 · 人物资料 ↗荆湖溪洞中亡命之人,今日以前,罪无轻重皆释之。如愿居本处,或欲归本乡,各从其便;如能自效,显有劳绩,令章惇等保明等第酬奖;若敢创造事端,扇摇人户,即捕斩以闻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