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诸路配人罪诏〔宋〕宋神宗 · 人物资料 ↗诸路配人罪,除凶恶盗及应配本州、邻州若沙门岛外,少壮者配河州;内应配广南及去河州千里者,决如法,余并免决配,及五百人止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