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许曾应明经人特奏名试刑名诏〔宋〕宋神宗 · 人物资料 ↗自今曾应明经人,愿依诸科试断案、大义者,合格,依诸科推恩;其特奏名授文学长史,愿依诸科试刑名者听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