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不造酒州及官司许以公使钱造酒诏〔宋〕宋神宗 · 人物资料 ↗诸路自来不造酒州,及外处有公使钱不造酒官司,听以公使钱顾召人工,置备器用,收买物料造酒,据额定公使钱每百贯许造米十石,额外酝造,于系官以违制论,不以去官赦降原减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