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蠲灾伤州县四等户以下饥贫者役钱诏〔宋〕宋神宗 · 人物资料 ↗灾伤州县所发常平仓粮斛不足,令转运司兑那应副。其第四等以下户,应纳役钱而饥贫无以输者,委州县保明,申提举司体量诣实,于役剩钱内量分数或尽蠲之,即不得以故支用有阙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