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民兵户内余丁等令附保诏〔宋〕宋神宗 · 人物资料 ↗应民兵户内余丁若归明人子孙、官户、客户、女户有男夫同居者依有丁例、单丁户、探事人户、河北沿边弓手户并免丁之人,等令附保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