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被囚禁强盗告举诏〔宋〕宋神宗 · 人物资料 ↗诸强盗被囚禁,告举非同火强盗者听受理;若本犯至死,能告获死罪者,奏裁。即妄有告举,遇恩亦不得减原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