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福建路枪仗手强勇出众者押赴阙收录诏〔宋〕宋神宗 · 人物资料 ↗福建转运司,本路枪仗手强勇出众为人所推者,给口券差人押赴阙,当等第收录。即凶恶暴犯而未该编配者,再犯情重,皆配充邻路本城卒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