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经制熙河路边防财用司兼秦凤路财利事诏〔宋〕宋神宗 · 人物资料 ↗经制熙河路边防财用司兼秦凤路财利事,及置市易务,不隶都提举市易司。其熙河、秦凤路市易务并罢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