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禁卖书与化外人诏〔宋〕宋神宗 · 人物资料 ↗诸榷场除《九经》疏外,若卖余书与北客,及诸人私卖与化外人书者,并徒三年,引致者减一等,皆配邻州本城,情重者配千里。许人告捕给赏。著为令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