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诸路常平给散诏〔宋〕宋神宗 · 人物资料 ↗诸路给散日,并自辰前以保分、资次逐名给散,仍于保状用墨印‘请讫’字为验。即已约日,无故辄移,或托故不支并留滞请人经宿者,当职官并徒二年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