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诸官员管押附搭纲运所过州军不得住过五日诏〔宋〕宋神宗 · 人物资料 ↗诸官员管押并附搭纲运,所过州军无故不得住过五日,如违,三司勘罪以闻,仍理纳请过驿券;若押纲运擅离去者,杖一百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