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大理寺承事勘鞫不供报纠察司手诏〔宋〕宋神宗 · 人物资料 ↗大理寺,日者修举坠典,厘正职业,俾治官府狱事。前代章程湮灭,岁久不可复知,今所图画,皆以义起,椎轮规摹,不少宽假,必难称办。苟官吏各怀顾忌,于驱遣之际,或致逡巡,则稽留弊害,无异前者。其本寺承事勘鞫,可且依准制院及御史台例,不供报纠察司。断讫,徒以上旬具犯由申中书、枢密院。刑房俟置司及一年,别取旨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