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御史台六察案官二年一任诏〔宋〕宋神宗 · 人物资料 ↗御史台六察案官二年为一任,以所纠劾官司稽违失职事多寡为殿最,中书置簿,以时书之,任满,取旨升黜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