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
付刘昌祚诏
所策西人举国入寇,本路及朝廷措置已悉,惟忧缓急贼至,将官希功,轻出击贼,若有挫衄,则所系不小,切宜痛自戒约。盖贼之点集,在彼极不易为力。狂谋侥幸一胜,大有掳略,乃可自偿。我能坚壁清野,使贼空来,不如欲而退,则在我已为全胜矣。更可严敕诸将,勿希奇功。前行去宥州牒,本止是经略司准朝旨许夏国通和后本司行遣,不谓西人以为朝廷处分,致使人犹豫不进。卿更宜多方开释之,但得使者入界,迁延岁月,则彼师可老,我稼既登,乃朝廷意也。
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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