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修兰州堡寨文武官赏功诏〔宋〕宋神宗 · 人物资料 ↗第一等迁一官,银绢六十,第二等迁一官,第三等减磨勘三年。迁官人若见任朝奉大夫及诸司使以上,并回授与子。有官者其提举并应副粮草官依第一等,不入等人支银、绢六十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