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坏损新寺监坐赃论罪诏〔宋〕宋神宗 · 人物资料 ↗官吏迁入新寺监,如辄敢穿穴墙屋,移毁门窗者,计所损坐赃论罪,轻杖一百,写画屋壁从不应为重法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