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
明州奏迎送高丽告哀使及王子僧统事御批
宜令本州通判引伴赴阙,其待遇礼数,专下马珫依倣王子赴阙已定式,令从僧俗权宜裁定,一面施行讫奏,即不得稍有削薄,亏损朝廷待遇恩意。其安下去处,即令火急选择本州将好僧院一所,并治整洁,仍令差下引伴赴阙通判官同在本院筵伴上宿,仍随所阙器用、诸般物色逐旋差僧一一毕备齐足,不得小有阙悮。仍从急递中指挥,更不送门下省。其僧统左右得亲近者三两人,比附上节例施行。元丰七年二月十七日下。
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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