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御史台职官诏〔宋〕宋神宗 · 人物资料 ↗御史台以侍御史知杂事为侍御史,不带知杂事;以言事官为殿中侍御史,六察官为监察御史。侍御史恩数并如知杂事。左右巡使及监察使名并罢,左右巡案令本台随事并入;朝堂百司案驱使官,仍除去四团字,主簿、检法官仍旧各一人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