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差提刑官提举太原府封桩二十将器甲什物诏〔宋〕宋神宗 · 人物资料 ↗太原府封桩二十将器甲什物,未有官专提举,致经略司时有假借出入。宜差提点刑狱官提举,即非奉朝命支借者,依擅支封桩钱物法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