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劾司马光奏〔宋〕周秩司马光以元祐之政以母改子,非子改父,失宗庙之计。朝廷之政,必正君臣之义,以定父子之亲。岂有废君臣父子之道,而专以母子为言? 遗诏明白,必以嗣君为主,则光岂不知当循皇家父子之正统? 光之谥曰‘文正’。夫谥法之美极于文正。死而加以极美之谥,所以劝后也。今其所为乖戾如此,当正其谥号之美恶,庶以惩后世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