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乞学田佃户不得兼佃职田奏〔宋〕毕仲愈 · 人物资料 ↗学田户兼佃职田,于是水旱减放,每在学校,丰穰厚利,常归令佐。乞应学田佃户不得令兼佃职田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