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
乞申明租税布帛不成端匹无须各买钞奏
本州先准降到詹度措置拘收钞旁钱等画一事件,续承本路提刑司牒,措置约束内一项,仓库受纳人户布帛不成端匹,虽以条听与别户合钞纳本色,仍合户出买钞旁钱,各户给钞,谓如十户共纳绢一疋,即买钞十副填十户所纳,丈尺各给。臣今取会到本州倚郭一县人户数内一万四千五百四十一户,各系纳夏税绢一尺,若人人买钞,即是四十户共纳绢一匹,合买钞四十副,通合纳绢三百六十二疋二丈一尺,合买钞一万四千五百四十一副,其余三县亦各多是下户。不惟受纳拥并之际,印钞给散必致差互留滞,元降指挥既令依条,即无各户买钞之文,事属搔扰。看详租税布帛不成端疋,合钞纳本色,已有见行令文该载,即无须令各买钞条法指挥。今来袁州虽已寝罢,尚虑诸路州县亦有似此去处,今欲申明行下。
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