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除大理评事制〔宋〕王洋 · 人物资料 ↗大理刑狱之原,卿贰总其纲,丞正听其成,而言议根本,则始于廷评。非通律令、达民情者,莫克在此。尔等明习三尺法,试于有司,咸中科目,肆用推择,往参棘寺之属。务悉厥心,各扬乃职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