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
乞三年之制依旧间日一开讲筵奏
臣备位言责,不嫌出位,为陛下别白而明言之。臣窃考之于《诗》,成王访落之初,群臣进戒之始,其言曰:‘日就月将,学有缉熙于光明。’是成王居三年之制,未尝废学也。真宗皇帝即位之初,亦尝命臣下讲书于内殿。英宗皇帝嗣服之始,司马光首以开讲筵为言者三,是司马光所以辅导人主于三年之制,亦未尝废乎学也。《曲礼》曰:‘居丧未葬读《丧礼》,既葬读《祭礼》,故曰:丧复常,读乐章。’是未复常以前,除乐章之外,皆可以读也。又曰:‘居丧不言乐。’自乐之外,皆可以言也。臣质之礼典,论之人情,以谓三年之制,听备乐、悦备色、飨备味,则有所不可;至于闻先王之正道,监祖宗之成训,亦何不可之有?伏望陛下断自圣志,依旧间一日开讲筵,燕见群臣,讲求至道,庶几聪明不蔽,以增圣德,以阐大猷,实天下之幸。
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