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
乞约束诸县依省样受纳起发上供物帛奏
绍兴府补发到乾道四年诸县退剥绢二万六百七匹,轻怯不应省则。本部再委太府寺官重行编拣,内稍可支遣绢一万四千三十五匹,先次交收外,有轻怯绢六千五百七十二匹合行退回。又缘正是新陈未接之际,切虑人户艰于换易,重致骚扰。今欲委官估官价钱,别行措置,贴钱收买,应付支遣。仍乞下诸州军约束诸县,今后合起上供物帛,须管依省样受纳起发。如依前违戾,从本部按劾闻奏。绍兴府尚有未补发绢数,如发看验得再有退剥不堪之数,亦乞依此施行。
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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