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言陈乞人保官资格事奏〔宋〕魏杞 · 人物资料 ↗凡陈乞恩泽、恩例之类,如有经临安府陈乞之人,止用行在及浙西安抚司、两浙转运司、临安府见任官并已参堂参部官作保。仍依去失法,年终通不得过五次。余官并不许作保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