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
乞蠲免彭州支移赴绵州税米一年奏
每年兑买成都府路彭、汉、绵州、石泉军秋料省税米二万余石。支移赴绵州应副支遣所屯将兵。内彭州每岁计四千九百六十四石有畸,缘彭州去缘州地里最远,兼本州更有支移赴威、茂州管下五城寨远仓军粮八十余石,每年百姓远输,往返劳弊。本所昨自淳熙四年为头,措置委官,就绵州置场籴买,应副不阙。尝具奏,乞将彭州淳熙四年秋料合支移赴绵州税米权住一年,如日后准此措置不阙,即乞永远蠲免,庶几民力稍苏。已奉旨依奏。臣照得绵州赡军仓则日所管收籴到军粮,可以应副今年分支遣不阙。所有彭州淳熙十四年秋料合支移赴绵州税米,乞更与蠲免一年。
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