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
论案牍积滞之弊奏
窃惟今日中外之弊,莫甚于按牍积滞,吏习因循,视民政为不切之务。近因置籍稽考诸路监司并州郡承受本部妥送民讼,截至九月终,未结绝共一千三百三十四件,其间盖有经数年尚未结绝。近而两浙转运司未结绝者亦二百四十余件,是致人户不住经部经台催趣。乞许从本部倣财赋殿最之法,岁终将诸路诸郡所受台部符移,择其淹延最甚者,申朝廷量行责罚。至于留意民政,狱讼平理,并无违滞,亦许以姓名上闻,特加旌擢,庶使为政者皆知以民事为急。
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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