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学古籍鹤山先生大全文集·与真侍郎书〔宋〕魏了翁 · 人物资料 ↗清原字不容作篆,盖篆文原无水旁。记得朱婺原复之尝以县额见委,误为书水旁。既而悔之,为改作楷字,后来不知换否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