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学古籍道乡集·提刑衙土地祭文〔宋〕邹浩 · 人物资料 ↗使者委旧宇而弗居盖十年矣,请以为学。既有成命,用涓谷旦,肇兴厥功,且将规地之宜,迁神居焉。惟神福不贰心,必能以庇于前人者永庇多士,士亦有以奉事,不敢懈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