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学古籍
宋史·居养安济漏泽参考
居养、安济、漏泽之法,本以恤惠困穷,有司不明先帝之法,奉行失当,如给衣被器用、专顾乳母及世使之类,皆资给过厚,常平所入,殆不能支。天下穷民饱食煖衣。犹有余峙,而使军旅之士廪食不继,或致逋逃四方,非所以为政之道。可参考元丰惠养乞丐旧法裁立中制。应居养人日给秔米或粟米一升,钱十文,自十一月至正月加柴炭钱五文,小儿并减半。安济坊钱米依居养法,医药如旧制。漏泽园除葬埋依见行条法外,余三处应资给若斋醮等事悉罢。吏人、公人等员额及请给酬赏,并令户部右曹裁定以闻。
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