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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诗名句

读千年诗词 · 见万里山河

国学古籍

增修登州府志·葬唐臣遗骸碣文

大宋宣和六年岁次甲辰二月廿四日,葬唐臣遗骸,立标识,揭文制,永为赡礼者发暴之戒云。通直郎、知登州牟平县管句劝农公事沈栩书。宣和六年见行勅条,下项:一、准律:诸发冢者加役流,已开棺椁者绞。一、准令:诸获发冢二名比强盗一名。诸亲获强盗每一名转一资。诸赏应转资者于本职名上转补,无资可转,捕盗每转一资支钱五十贯。一、准格:诸色人亲获强盗二人转一资,钱五十贯。

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