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学古籍
攻媿集·跋赵明可家藏三物记
金蚕为墟墓中物无疑。尝见虞世南《家墓历古多族葬记》,一墓域有数十冢,在某州县。又记松柏若干株,石羊、石虎、石沙门等若干,又云金蚕若干。蚕乃墓中物,不知何以知其数,殆不可晓。汉镫制亦甚巧,上翻其半,可焚膏油,置蜡炬,亦可收灯灺,古人制器不苟如此。葛文康公鲁卿少仕于兖,有‘手板裁香楷’之句。此简真阙里物,又传于唐初,信可宝也。故家遗物,传数世者盖鲜。明可既藏此三者,及其宰县,适有龙牙之异,亦一奇事也。
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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