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学古籍福建通志·勅书楼记〔宋〕蒋楠唐永泰二年迄今三百五十二年,勅书有楼,失其岁月。皇宋庆历五年,县令郑公重建,春秋百三十二年矣。淳熙丁酉,陈侯大年新之,敬取前后诏勅,与同僚再拜稽首,袭而藏之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