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禁富户吞并敕〔唐〕李亨 · 人物资料 ↗百姓田地,比者多被殷富之家官吏吞并,所以逃散,莫不繇兹。宜委县令,切加禁止。若界内自有违法,当倍科责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唐文 · 维基文库校对文本 / 殆知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