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录越王贞子孙敕〔唐〕李昂 · 人物资料 ↗越王贞实陷非辜,载在国史,子孙久废,奖录所宜。宜付宗正寺寻勘谱牒,如是后嗣,具状闻奏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唐文 · 维基文库校对文本 / 殆知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