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停忌日举奏刑狱敕〔唐〕李昂 · 人物资料 ↗准令:国忌日惟禁饮酒举乐,至于科罚人,吏部无明文。但缘其日不合厘务,官曹即不得决断刑狱,大小笞责,在礼律固无所妨。起今后纵有此类,台府更不要举奏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唐文 · 维基文库校对文本 / 殆知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