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童子科出身不得遽授亲人官敕〔唐〕李亶其童子准往例委诸道表荐,不得解送,兼所司每年所放,不得过十人。仍所念书,并须是部帙正经,不得以诸杂零碎文书,虚成卷数。兼及第后十一选集,第一任未得授亲人官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唐文 · 维基文库校对文本 / 殆知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