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诛张崇远敕〔唐〕李亶设禄任能,立法惩恶,苟有违犯,须举宪刑。崇远流外授官,监中守职,虽官不请于俸禄,而职见请于依粮,赃罪既彰,死刑难贷。宜决重杖一顿处死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唐文 · 维基文库校对文本 / 殆知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