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对嗣足不良判〔唐〕席豫 · 人物资料 ↗景食一县,嗣子足不良,请立其弟,礼司不许。云:古有其道。 锡爵启土,将以畴庸;开国承家,寄于令嗣。乙受封一邑,参荣五等,高门不昌,厥子婴疾。昔郤克为使,取笑齐人;孟絷不侯,称于鲁史。况主丧祭之礼,如有朝觐之仪,继代非轻,择贤而立。有符故事,无爽通途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唐文 · 维基文库校对文本 / 殆知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