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对津吏告下方伤水判〔唐〕郑遂初 · 人物资料 ↗得津吏告:下方伤水,请毁左右堤。水工景固争。 九土之宜,高卑异等;百川之势,面背殊源。所以堤设沈薪,以防其溢;河流酸枣,竟被其灾。今者津吏所陈,水浸方盛,请毁堤而取便,遂抑强而扶弱。考古颓倾之异,前后乖奉之宜,(疑)未爽《河渠》之篇,深符《沟洫》之记。工人有诤,即事虽通,请更辨于今形,方可遵于古典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唐文 · 维基文库校对文本 / 殆知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