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
对三命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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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仕登三命,举以特牲,祀以少牢,人告其僭加于举礼也。
孝自天经,礼为人纪,事有动于神理,迹无昧于生成。乙则大夫,位登右职,庶极四时之享,以符三命之贵。饮食宴乐,特牲备举。璧严奠,少牢是加,用诚信以敷心,资丰洁而致荐。是实其训,何纠其违?征之于前,固不可罚。
文本来源:全唐文 · 维基文库校对文本 / 殆知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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