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
对太室择嗣判〈甲于太室而择嗣,先幼者,或非之,称神所命。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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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甲于太室而择嗣,先幼者,或非之,称神所命。〉
将正人伦,必惟嗣续,故有侧室嫡子,乃别尊卑等威。以年以德,则闻常典;神之听之,抑非通法。惟甲启尔宗庙,守其茅苴。类简主之承祧,嗣则未卜;同献公之有子,其谁立焉?爰访恭王之事,更征骀仲之道。佩玉而兆,既云取吉;当璧而拜,遂不敢违。且继体本以承家,知子莫若其父,借令愚知无辨,何得长幼仍乖?假之神明,其义则浅,舍我恒礼,取诮何多?文过饰词,徒为妄作。
文本来源:全唐文 · 维基文库校对文本 / 殆知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