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授杨护监察御史制〔唐〕常衮 · 人物资料 ↗敕:守左拾遗杨护,服于古训,文以彰之,专静向方,恒久其道。近参侍从之列,不忘忠谠之言,俾执清宪,伫扬厥职。可守监察御史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唐文 · 维基文库校对文本 / 殆知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