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学古籍左传·庄公十七年〔〕左丘明【经】 十有七年春,齐人执郑詹。 夏,齐人歼于遂。 秋,郑詹自齐逃来。 冬,多麋。 【传】 十七年春,齐人执郑詹,郑不朝也。 夏,遂因氏、颌氏、工娄氏、须遂氏飨齐戍,醉而杀之,齐人歼焉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古籍原文资料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