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乞分委土豪共修陂塘水利奏〔宋〕萧振 · 人物资料 ↗乞诏亲民之官,各询境内之地某乡某里,凡系陂塘堰埭民田共取水利去处,咸籍而记之。若从官中追集修治,则虑致搔扰,不若随其土著,分委土豪,使均敷民田近水之家,出财谷工料,于农隙之际修焉,县官董其大概而已。仍于县官罢任之日,书所兴修水利若干于印纸,量加旌赏,以劝来者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