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广州市舶司事奏〔宋〕李昌龄 · 人物资料 ↗广州市舶,每岁商舶至,官尽增价买之,良苦相杂,少利。自今请择其良者,官如价给之,苦者恣其卖,勿禁。雷、化、新、白、惠、恩等州山林有群象,民能取其牙,官禁不得卖。自今宜令送官,以半价偿之。有敢隐匿及私市与人者,论如法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