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职事官带行字者制禄请如旧事奏〔宋〕吴居厚 · 人物资料 ↗神宗议行官制,使之各正其名。凡台、省、寺、监之官,制禄有三等之别,行、守、试是也。元祐中裁减浮费,而职事官带行者遂令存虚名而已。且职事官带行字者凡今且亦无几,使如官职制赋禄,其费又有几何?伏望朝廷以其事付之有司讲求,复行旧制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