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晁补之落校理监当制〔宋〕叶涛 · 人物资料 ↗承议郎、充秘阁校理、通判亳州晁补之:尔向以𪫺邪之资,力附奸恶之党,表里倡和,阿附道谀。特见称于凶人,遂窃处于清贯。失刑既久,众论未平,聊褫职名,俾司筦榷。尚其惕厉,服我宽恩。可落秘阁校理,依前官添差监处州盐酒税务。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